8月3日
沙县区人民法院
举行危险驾驶罪集中宣判会
对11个被告人的危险驾驶行为
进行宣判
沙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爱林:
“今天我们集中审理了11个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宣判,对他们处以一个月到五个月十五天不等的刑罚。我们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其中八人送往看守所羁押执行,仅有三人因为情节相对较轻,符合缓刑条件,对其执行缓刑。
沙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爱林:
“司法机关对酒驾一直是保持这种高压态势,今天的宣判就足以展示我们对酒驾的零容忍。但是,任何犯罪的减少、防范,仅仅依靠刑事的打击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的是公民和社会的多方协作,这样才能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来源:沙县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