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政策补贴
你领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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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闽人社办〔2021〕77号、明人社办〔2021〕30号等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可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最长三年的补助。
热点问答
什么样的人员可以享受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
目前,人保财险已在公众号上线的
“100”元保险产品可享受怎样的保障?
如何购买进行投保并申领补贴?
微信公众号搜索“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或“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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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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